一、强化领导,动态管理,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县政府对重点项目实行县级领导分包责任制,要求服务部门明确手续办理专职人员,明确手续办理流程和时间。建设单位对项目开工前后的手续办理、清障、形象进度、问题解决情况建立台账,明确每个项目推进方案、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把建设任务分解到月、进度细化到周、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监督监管,细化任务,抓好项目建设
加大督查通报力度,严格落实项目月通报制度,及时对进度缓慢、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对未开工的重点项目,督促责任单位及乡镇,从具体问题入手,切实解决未开工项目存在问题。对已开工项目,各乡镇、部门营造良好环境,提供要素保障。
三、搞好服务,优化环境,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建设,强化土地等要素保障,开辟项目建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在项目评审、论证、审批等各个环节,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搞好服务;同时,严厉打击妨碍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规范项目建设环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