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检对象
区管各民办学校。
二、年检指标
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全面盘点,主要观测以下八个方面指标:(一)党的领导方面。包括办学方向、组织建设、作用发挥、保障机制等。(二)德育工作方面。包括体系建设、心理健康、保障机制、群团组织等。(三)办学条件方面。包括举办者资质、举办者投入、基本条件、办学地址等。(四)依法治校方面。包括学校名称、办学许可证、学校章程、决策机构、校长履职、监督机构等。(五)办学行为方面。包括师德师风、招生管理、教学管理等。(六)财务资产管理方面。包括制度建设、收费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七)师生权益保障方面。包括教职工权益保障、学生权益保障等。(八)安全稳定方面。包括安全制度、重点安全领域等。
三、年检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评(2026年3月16日前)
各民办学校要对照本通知要求,做好迎接年检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对照《2025年度中牟新区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检查评分细则》(见附件1)逐项自查自评,对自查存在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并立行立改,对年检评分细则中各项支撑佐证材料要提前准备备查。
以下材料要于2026年3月16日前提交至中牟新区教育局职成教科:
1.上一年度(2024年度)年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本年度(2025年度)年检自查报告及自评打分结果,自查报告中要体现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及措施;
3.《2025年度民办学校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的特定内容另行通知)原件1份;
6.民办学校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二)实地检查(2026年4月底前)
区教育局将成立由各相关科室参加的年检工作组,到各民办学校开展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查形式包括:审阅学校自查报告、听取汇报、现场核查档案材料、听取教职工和学生意见等。工作组逐校作出评价,形成年度检查初步意见。
(三)年检通报(2026年5月底前)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区教育局将依据年检工作组形成的检查结果意见、各学校2025年度办学有关情况,综合确定年检等次并予以公布。检查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其年检结论可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1.严重违背党的教育方针,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发生涉意识形态负面事件。
2.发生影响恶劣的安全责任事故(包括政治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等)。
3.发生影响恶劣的师德师风问题及其他事件。
4.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在年检中隐瞒实际情况、弄虚作假的。
6.不配合年检工作,未按规定及时报送年度检查材料的。
7.2025年度学校无办学行为的。
8.举办者或学校自身存在信用负面问题的。
9.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教辅校服等涉及学生家长切身利益工作落实不到位。
10.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
年检综合得分80分以下可视情况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60分以下可视情况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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