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基层政务公开
中牟县万滩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06-22 2022-06-22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张剑校长担任,分管领导张志强任副组长,各业务负责人和学校校长同志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审批本单位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

(二)审批采购项目预算调整以及预算追加事项;

(三)审批采购方式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四)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

(五)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作出处理决定;

(六)审批政府采购其他有关事项。

二、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

在编报下一财政年度预算时,应结合工作需要,向领导小组报送该年度的采购项目及资金计划,审核汇总并经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采购预算(计划)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作调整。凡未列入预算的采购项目,原则上不予采购。

三、采购范围和限额标准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进行政府采购。

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一个财政年度内,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累计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凡实行协议供货、网上商城、定点采购等采购方式的,单个品目、单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采购起点金额为单项或批量采购在20万元以上,必须委托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采购计划备案。凡协议供货、网上商城、定点采购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内且采购金额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以及分散采购限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须备案政府采购计划。

工程类采购项目,计划备案前必须按规定将工程预算报财政部门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审核。

四、采购实施程序

(一)采购申请。采购科室根据批复的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经科室(学校)负责人、政府采购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二)采购计划备案。采购员根据已审批的采购计划,到相关科室进行备案。

(三)编制采购需求。由采购科室对采购项目的市场技术、规格、服务水平、价格等相关事项进行市场调查和论证,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需求,送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审核后按程序报批后在政府采购网公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据此编制招标文件。

(四)审核采购文件。采购科室对代理机构提交的采购文件进行审核,送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复核后报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参加开(评)标活动。属于局机关运转保障类项目采购的,由办公室派员参加;属于科室采购项目的,由科室、计财科派员参加。采购金额较大、技术复杂的项目,还需聘请专家参加。

(五)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对代理机构推荐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办理确认手续。

(六)签订采购合同。由相关科室办理。

(七)合同备案、公开。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员须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备案并在中牟县政府采购网公开。

(八)采购合同签订与履约验收项目完成后,按照谁采购谁验收,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组织验收工作。成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验收小组。验收结束后,填写相关验收报告,集中采购配备到各学校的货物、维修及新建工程凭验收单或竣工报告增加学校固定资产。对使用改薄资金的项目,应当邀请省装备中心人员参加验收。凡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由验收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报采购领导小组作出处理决定。

五、资金管理和文件档案管理以及监督机制等都严格根据上级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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