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基层政务公开
中牟县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乡级
2024-07-30 2024-07-30
中牟县大学路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账、算账、报账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1.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2.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3. 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1.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2.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四、 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费用,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办理采购手续
      五、计凭证、账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1. 学校财务部门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

2. 学校财务部门,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账、算账。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账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3. 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4.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账簿、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5. 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 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账簿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责任帮助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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