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公用经费主要指财政拨付的办公资金。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教职工和学生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费、邮电、宽带、电话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费等。不准用于发放人员福利,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不准以教师培训为由,进行公款旅游、休闲、疗养等方面的开支。严格控制招待费,不准用于购买烟酒礼品等费用支出。
2、学校公用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公用经费预算要体现“保运转、保安全、保质量”的原则,要体现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倾斜的原则。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生活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教学业务费包括水电费、取暖费、教学差旅费、资料印刷费、宣传费、体育维持费等支出比例。
3、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费开支。
4、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进行购置。
5、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学校要严格控制租车费、接待费等支出。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学校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进行公布,采用上墙公示等形式,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同时定期进行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