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籍证明
对于学生需开具学籍证明的,由学生或其监护人持学生有效身份证明到原毕业学校开具相关证明,到学籍主管部门审验后加盖公章。
二、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
高中毕(结)业证书遗失确需补办,由学生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原就读学校根据学生档案开具遗失证明,学生带该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到学籍主管部门审验后,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初中毕业证书遗失确需补办,由学生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原就读学校落实,属实的给学生开具遗失证明,并重新填写初中毕业证书,盖章后由学生带该证明、证书以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学籍主管部门审验后,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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