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 业及各民办学校,市属高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 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 2020-2021 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以各地、各学校在校学生数为基数,按一定比例下达给各单位(附件 1-4),各开发区、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学校须按分 配名额进行评审,等额上报。毕业班和非毕业班、普通高中和职 业院校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得相互占用。
评选比例:
1.普通中学评选比例:非毕业班按非毕业生总人 数的 3‰评选市级三好学生;毕业班按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 6‰ 评选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同时是三 好学生。
2.普通小学评选比例:小学非毕业班按非毕业生总人数 3‰评选市级三好学生;毕业班按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 2%评选 市级三好学生,按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 6‰评选市级优秀学生 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同时是三好学生。
3.中等职业学校评选比例:非毕业班按非毕业生总人数 3‰ 评选市级三好学生;毕业班按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 6‰评选市 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同时是三好学生。 没有给名额分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中专段),但 学校所在地在市(县)辖区内,各市(县)要按分类比例分配三 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4.郑州地方高校评选比例:非毕业班按非毕业生总人数 3‰ 评选市级三好学生;毕业班按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 6‰评选市 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同时是三好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模 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公约》《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科成绩优良;
(四)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 惯,体育成绩优良;
(五)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 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积极为班级服务,能出色地承担管 理工作,有实绩,受到师生好评。
三、有关要求
(一)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涉及面广,社会 关注度高,各单位一定要严格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接受师 生监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二)各单位于 4 月 16 日前,将《审批表》(附件 5)、《推 荐汇总表》(附件 6)对口报至市教育局基教处、职成教处、高教 处,电子稿发送至各对口邮箱:基教处 jjc5016@163.com,职成教 处 zz66968543@163.com,高教处 gaojiaochu@163.com。逾期按弃 权处理。
附件:1.2020-2021 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优良品德;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模 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公约》《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科成绩优良;
(四)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 惯,体育成绩优良;
(五)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 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积极为班级服务,能出色地承担管 理工作,有实绩,受到师生好评。
2021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