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基层政务公开
中牟县教育体育局 县级
2014-09-17 2014-09-17
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城各学校: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敏感度高,为了加强职称工作的监督与管理,严肃职称工作纪律,防止违反职称政策和纪律的行为,杜绝职称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维护职称申报、评审、聘任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保证我县职称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就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学校应严格按照 “ 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 ” 的推荐办法和分级负责制的要求进行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负责地签署意见。推荐工作中要按照职称政策公开、申报数额公开、推荐办法公开、申报人业绩条件公开、推荐结果公开的要求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一周,凡是未按要求公示的,推荐结果一律无效。公示时不仅要公示申报人员的名次,还要公示详细的积分(包括评议分,业绩分,奖励分)。  学校制定的奖励积分因素每年不能变化太大,要有一定的连续性。

二、学校不得为不真实的材料提供证明,不得为弄虚作假的人员提供帮助。凡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的单位,应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停止其当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有些学校有关组织和经办人把关不严,使荣誉证造假严重,特别是优质课,这些造假的荣誉证在学校计分后,最后又不放到职称档案中,使上级部门难以发现。对于这种在职称评聘工作中蓄意弄虚作假、集体串通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要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停止该学校两年职称评聘工作,并对该学校校长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三、晋级人员在申报、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有伪造学历、资历、获奖证明、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自查实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对于其他违纪行为,将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牟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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