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度中牟县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讲课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课答辩时间及地点
讲课答辩时间:2020年12月12日下午13:30-18:00。
讲课答辩地点:中牟县卫民路小学(中牟县建安路与深发路交叉口北200米路西)
参加讲课答辩人员,请于12月12日中午12:00前报到。报到地点:中牟县卫民路小学。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请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带有本人近期免冠彩照的户籍证明;近14天有出省记录的人员,还需同时携带“核酸检测报告”。经核实身份与申报人不一致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并按照《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严肃处理。
二、讲课教材
讲课内容分高中(1-6册)、初中(1—6册)、小学(所教学段所有应教教材,其中一、二年级为一个学段,三、四年级为一个学段,五、六年级为一个学段)、幼教(大、中、小班任一学科所有教材)和其他教学机构(分高中、初中和小学)五种。应试人员按上述要求自己携带相关教材。应试人员按分类采取计算机随机抽课。
答辩内容为中小学中级教师所应具备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及相关知识。
三、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明、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讲课答辩。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评审资格。
(二)应试人员进入候考室后实行集中封闭管理。在讲课答辩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不得使用通讯工具,备课时不得使用任何教辅资料,一经发现视为作弊。
(三)应试人员通过计算机抽签确定参加讲课答辩的顺序、计算机抽签确定讲课内容,并逐一到备课席备课,备课时必须在规定的草稿纸上做记录。备课时间为15分钟,完成备课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导进入讲课答辩室。课本交考官。
(四)讲课答辩时间为12分钟,其中讲课8分钟(不是要求讲一个课时,而是讲8分钟课),答辩4分钟。主考官宣布“讲课开始”,工作人员开始计时,应试人员开始讲课。在剩余4分钟时,由计时员提醒应试者“讲课时间到”,开始答辩,讲课答辩结束时要报告“讲课答辩完毕”。到达规定时间,应试人员须及时停止。
(五)讲课答辩结束后应试人员立即离开讲课答辩室,离开时不得带走草稿纸等任何资料。
(六)为确保讲课答辩的公平、公正,对因同一学科专业参加讲课人数较多需在不同讲课答辩组参加讲课答辩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讲课答辩应试者的讲课答辩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讲课答辩最终成绩。
(七)讲课答辩应试违纪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讲课答辩资格或宣布讲课答辩成绩无效;严重扰乱讲课答辩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有失师德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近14天有出省记录的人员报备电话:6219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