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2010]3号)和《行业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牟县东风路小学岗位设置方案》和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1、(明确本单位实施人员范围)本单位正式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2、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
我单位规格为股级,领导职数5人(正职2名、副职3名),内设4个科室。现实有人员77人。根据核准的我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设置岗位总量65个。
1、本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专业技术岗位77名,占岗位总量的100%。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1、设置高级四级岗1个,五、六、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2个。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11个,九级岗位15个,十级岗位11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17个,十二级岗位16个,十三级岗位1个。
四、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中牟县东风路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试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五、岗位聘用
1、首次按岗位设置聘用时,保证东风路小学现有在编的正式人员,按照所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2、对超过核准的管理(专业技术)结构比例的,将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3、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4、除经核准同意“双肩挑”的岗位外,中牟县东风路小学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
5、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对贡献突出或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经过市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方可破格聘用。
6、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5年5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1、2014年2月,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由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
2、2014年3月,制定岗位说明书,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
3、2014年4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认定。
4、待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认定后,从下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七、组织领导
1、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组长王书玲,成员李守兴、徐玮芳、席红霞、王士刚。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牟县东风路小学严格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进行岗位评聘, 各职称按在职教师人数比例分别评聘;在原岗位上满三年可评聘高一级岗位,评聘高一级岗位实行以下优先原则:
1、按获取职称先后,获取职称时间早的优先;
2、按教龄长短,参加工作早的优先;
3、按年龄大小,年龄大的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