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幼儿园成立职称评审小组,并将小组名单上报教育局审批,在园内公示(本年度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不得为评审小组成员)。具体由幼儿园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
二、评审原则
公正公平公开,能力优先,业绩优先原则。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职评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内职工作实际,在核定比例范围内,全体符合评职条件的教师公开申报,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透明。
三、申请参加测评的人员条件
1.凡晋升幼儿园高级、中级的教师,需要提前向幼儿园提出到支教申请,幼儿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号排,根据职评文件要求完成支教。
2.凡符合晋升幼儿园高级、中级、初级教师必须是师德师风考核合格者;违反师德者或当年病事假累计三个月以上者取消当年评定职称资格。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1.成立领导小组和职评方案,通过会议或网上公示传达区职评工作有关文件精神。
2.召开拟申报教市职称的教师会议,传达职称评市工作的有关文件。
(二)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报职评材料,办公室负责对拟申报职称人员的原件与复印件材料进行对比审核盖章。
(三)推荐人选
召开幼儿园职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现场考核、材料审核等,职评小组公正客观地给予评价,当场进行表决、、汇总。
(四)公示结果:公示职评小组考核结果,公示期为7天。(五)上报材料:公布一周后无异议,交幼儿园主要领号签字后报送区教育局审议。
五、幼儿园二级教师
1.承担一个班的教育工作,根据 《幼儿园教育纲要》,善于结合本班幼儿实际制订教育工作计划,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创造性地组织各 项活动,正确评估幼儿的发展,开展家长工作;
2.指导保育员的工作,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做好幼儿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3.指导幼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承担指导和培养教师的任务。
六、幼儿园一级教师
1.大学专科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或中等幼师毕业任幼儿园二级教师3年以上;
2掌握并运用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和教育教学法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3.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经验,教育教学效果良好。具有指导教育教学工作研究的能力和培养教师的能力。
七、申报条件
(一)幼儿园高级教师
1.任幼儿园一级教师5年以上;
2.具有比较扎实的幼儿教育工作必备的交化专业知识:能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效果显著;
3.具有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指导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在培养、提高教师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成绩;
4.近4年以来,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或1次考核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