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基层政务公开
中牟县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乡级
2024-10-09 2024-10-09
郑州市中牟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职称晋级积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职称工作的正面引导作用,增强职称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豫人社办[2020]70号文件,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积分方案和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对象

符合《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人员

三、积分办法

本办法实行量化积分,分评议分、业绩分、奖励分三部分。

(一)评议分(满分30分)

评议分由单位职称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根据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结合评审条件的要求,给申报人打分,打分要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尽量拉开分数差距。1-3人不小于4分差距、4-6人不小于3分差距、7-10人不小于2分差距,10人以上不小于1分差距,凡没有按要求评议的评分作废,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其平均值。

(二)业绩分(上不封顶)

业绩分由单位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对照本办法计分。

依照评价标准的要求,申报人在每条业绩中可能有几种情况,在每种情况中有若干个计分标准。一个荣誉只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同一种情况下也可累计计分,但降低分值,按标准的四分之一折算;属于两人以上合作取得的业绩,按人次平均计分;在各类奖励证书中,凡未经过单位推荐、核实所取得的业绩一律不予认可。非政府部门和非教育部门颁发的证书一律不参加计分。(此处为教体局积分办法中原文规定)

1、是学校骨干教师,在校内讲授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者参加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并获得校级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8分,国家级16分。优质课按照县级4分,市级8分,省级16分,国家级32分积分。每降低一个等次,对应上一个等次减半计分。(晋高级市二、省三符合条件)

2、参加学校教学研究、课程改革、专业建设、实训室(基地)建设等工作,成绩突出,获得校级以上教科研成果或受到校级以上表彰。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8分,国家级16分。已结项通过鉴定的教学成果或教科研课题,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8分,国家级16分。(以立项报告、研究报告、结项报告和证书为准)

3、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县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术比赛(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生素质能力大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赛、文明风采竞赛活动)获奖者,一等奖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8分分,国家级16分。每降低一个等次,对应上一个等次减半计分。(晋高级讲师市一、省二符合条件)

4、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独立承担1门专业课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者为2年以上),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1期以上,成绩突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者主持辅导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者为2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8分,国家级16分。每降低一个等次,对应上一个等次减半计分。

5、参与完成企业新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等项目,或者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并推广应用到生产实践中。(以上所得荣誉仅占条不参与积分)

艺术、体育学科教师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本专业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得县一等奖或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8分,国家级16分。每降低一个等次,对应上一个等次减半计分。

6、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科研或学术论文3篇(县属学校教师为2篇)。参编正式出版的省以上规划中等职业教育教材1部(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可替代1篇论文。(晋高级讲师CN级论文每篇积3分,仅限两篇,6分封顶。晋讲师论文不参与积分。)

7、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政府章)。县级4分,市级8分,省级16分,国家级32分。教育局人劳局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8分。所带班级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8分,国家级16分。或者获得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表彰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4分,国家级8分。

8、在教师晋级积分排名中,教师获得的各级团委单独授予或与教育部门联合授予的荣誉,应与教育部门单独授予的荣誉同等对待。其中“模范团干”荣誉等同于同级“优秀教师”荣誉;“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支部”荣誉等同于同级“优秀班集体”荣誉;“优秀团校教师”荣誉等同于同级“教育教学先进个人”荣誉;“优秀团干”等同于同级“优秀班主任”荣誉;优秀团课等同于同级优质课;其他荣誉参照相应级别荣誉同等对待。(此项不占条,只算积分)

(三)奖励分(上不封顶)

1、教龄每年0.5分,在本校工作每年再加0.5分。教龄计算年限只计算在教育系统内的工作年限,且从参加工作年度开始计算至申报时所在的年度。

2、比规定学历每提高一个层次者奖4分。

3、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每一年奖2分。现任班主任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积分。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每次奖1分。

5、任现职以来,担任毕业班课每年次奖1分。

双休日上课加分:每学期周末补课课程表确定后,按周课时每节课每学期积0.1分,自本学期开始执行。

6、任现职以来,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师每次奖1分,校级优秀班主任每次奖1分,校级优秀党员每次1分,高考功臣自2021年以后改名为突出贡献每个证奖1分,2020年及以前获得的均奖0.2分。

同一种情况,校级计分不能高于县级。

7、任现职以来,县城教师下乡支教满一年奖5分。

8、近5年来招生完成任务每年1分,招生先进每次1分,突出贡献每次2分。(2020年以来未定招生任务,招生先进2分,突出贡献3分。)

9、2015年3月以来学校举行的各项表彰中获得一个荣誉奖0.2分,每降低一个等次,对应上一个等次减半计分。

10、担任现职以来,经学校推荐上报获教育部门获得的奖励,晋级文件规定奖励加分外的证书:安全工作,德育工作,卫生工作、职业教育先进个人、实习归来征文、资助征文、就业指导先进个人、人民防空工作、师德演讲比赛、新闻宣传工作、资助工作先进、说课比赛、信息化教学、微课比赛、优质课辅导老师、疫情才艺展示、疫情防控、优秀裁判员、体育工作、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监考员、教育教学先进个人、文明教师、骨干教师、名师、安全优质课、反邪教比赛、博客大赛。只限教体局、教研室,积分不高于业绩中单项打折后的积分,县级0.4分,市级0.8分,省级1.6分。同一种情况下也可累计计分,但降低分值,按标准的四分之一折算;属于两人以上合作取得的业绩,按人次平均计分。若出现文件中未出现的奖励证书,确需积分的,由评审小组研究决定。

补充说明:以上10条积分办法中,对于本人在外校工作期间所获校级荣誉、担任外校班主任或领导者均不参与积分。积分当年的教龄、班主任、毕业班课、招生等均按满年积分。

四、说明

(一)在工作中出现严重事故,受到上级批评的不申报。

(二)师德出现严重问题,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不申报。

(三)伪造假证,经上级发现的三年内不得申报。

(四)本方案和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五)未涉及到的情况和特殊问题,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六)评委组成;领导代表、教师代表、科室人员代表。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校委会解释。

新附加修订说明:

1、班主任年限:任现职以来在本校担任班主任工作计入年限且参与积分。2022年本校担任班主任满一年和2023年本校担任班主任满两年,可以参与当年职称申报,自2024年始本校担任班主任满三年,方可参与当年的职称申报。--《详见七届五次教代会提案解答报告》

2、校委会综合多方面考虑,对现行职称晋级方案做出如下调整,凡经学校统一安排,统一上报并积极参加的县级各部门活动的教师,该教师取得的由县级各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仅限于现行职称晋级方案奖励分第10条)列出的证书,该证书在学校职称评审及晋档时每张证书县级0.6分(原来是0.4分),市级1分(原来是0.8分),省级2分(原来是1.6分)。同类证书的积分方法按照现行职称晋级积分办法执行。——《详见2023年教代会提案解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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