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教育局督导办,各区县(市)教育局督导办,局直属各 学校,各督学责任区:
为维护郑州教育系统安全稳定,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 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按照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教 育专班的部署要求,市督导办定于 3 月 17 日至 3 月 28 日组织开 展全市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工作。具体情况要求如下:
一、督导范围
局直属各学校(由各督学责任区负责)、各区县(市)、开发区各级各类学校。
二、督导内容
重点聚集学校开学条件保障、各级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和校园疫情防控、环境整治等工作。
三、督导方式
采取学校全面自查,市县两级责任督学实地督查方式进行。
四、督导安排
(一)全面自查。学校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各级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和校园疫情防 控、环境整治等工作,建立问题清单,逐项解决。
(二)实地督查。3 月 17 日至 3 月 28 日,市县两级责任督学对各校进校实地督导,覆盖率 100%。并于 4 月 1 日前报送督导 报告和问题清单。局属学校实地督导将采用手机 App 的方式进行, 两名挂牌责任督学一组共同开展督导工作。参加本次专项督导工作的各位责任督学将在线上进行相关培训。各区县(市)以县市、 区为单位报送督导报告电子稿。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市)、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次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根据本区域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合理制定督导方案 确保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
(二)各责任督学在督导工作中要严格认真,做到客观公正, 注重查缺补漏,提出意见建议。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向被检学校 反馈督导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三)责任督学在督导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中央“八 项规定”等工作纪律。
联 系 人:孙 耿
联系电话:66991003 电子邮箱:zzsddsbgs@163.com
附件:《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 2021 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专项督导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