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等规定,通过开展资格审查、质量监测、社会认可度调查、指标审核和集中汇审等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程序,我县被认定为2025年第一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等规定,通过开展资格审查、质量监测、社会认可度调查、指标审核和集中汇审等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程序,我县被认定为2025年第一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