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整改情况督导评估的通知》(教办督导〔2025〕93号),为做好对26个申报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省级督导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督导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估对象
已申报2025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的26个县。
二、评估内容
(一)省级督导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对部分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反馈意见的通知》(教督导〔2024〕409号),对所有县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二)各县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情况。各县对照2024年省级督导评估发现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此次评估要逐项核对各县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由县级提供)
(三)各县目前仍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各县解决对照学校资源配置7项指标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三、评估安排
(一)人员组成。督导评估分两批开展,分别从全省教育督导专家库中遴选评估人员,由省督学任组长,每组3人左右。
(二)评估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6日,具体到每县时间由评估组自行确定。
(三)评估程序。
(1)培训会。督导评估前,由督导办负责同志结合评估内容,对评估组人员进行简短培训,明确评估任务、评估对象、有关要求等。
(2)实地评估。在每个县,实地抽取不少于6所义务教育学校,其中2024年省级督导评估发现问题学校抽取3所,再随机抽取乡镇所在地、乡村学校共3所左右,重点核查办学条件、教师队伍、课程开设、实验课开出率等。
(3)数据核查。结合省教育厅和各地提供的有关数据,对各县有关指标达标情况进行逐项核实,并填写操作表。
(4)座谈交流。根据督导评估情况,召开座谈会,将发现问题反馈各县,同时,了解各县目前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5)提交材料。根据督导评估情况,结合各县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督导评估结束后,向省教育厅提交评估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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