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基层政务公开
中牟县刘集镇人民政府 乡级
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
中牟县公安局刘集派出所户籍室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申请补领新证。居民身份证损坏的,可申请换领新证。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领。
40日内
40元/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
中牟县刘集镇人民路刘集派出所户籍室
0371-62391110
周一到周五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

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身份证窗口或自助服务大厅自助上办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1、居民身份证丢失补办提供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4、跨户籍所在地市异地办证的,需要交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者群众交验证明身份的证件之一后,经书面承诺,可免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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