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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基层政务公开
官渡派出所
乡级
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户籍派出所 或其他户政窗口"
从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又返回原迁出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20个工作日
免费
派出所户籍室户政窗口
0371-62233110
冬季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10 夏季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40(法定节假日除外)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原户口迁移证。(遗失户口迁移证的,需提交情况说明)。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