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基层政务公开
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 乡级
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户籍派出所 或其他户政窗口
从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又返回原迁出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20个工作日
免费
中牟县韩寺镇人民路01号,韩寺派出所户籍室
62300147
法定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原户口迁移证(遗失户口迁移证的,需提交情况说明)。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