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残疾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信念,帮助、解决残疾人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按照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牟县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刘集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8月份开展2019年应届持证残疾人高中毕业生及持证残疾人家庭子女应届高中毕业生教育救助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应届持证残疾人高中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教育救助:专科2000元,本科3000元。对考入全日制高中等院校的持证残疾人家庭子女应届高中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救助:专科1000元,本科2000元。
二、申请条件
1、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应届高中毕业生及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应届高中毕业生;
2、2019年参加全国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本科)录取的应届大学新生:
3、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三、申请材料
申请助学所需材料为:
1、学生本人证件;
2、第二代残疾人证;
3、准考证;
4、录取通知书;
5、户口本;
6、受助学生本人中牟县农商银行存折或储蓄卡。
请符合以上救助条件的人员带好所需材料,尽快到刘集镇民政所办理相关业务。
咨询电话:6239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