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救助申请表》2份(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相关事实);
2.村(社区)相关证明材料;
3.本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复印件1份(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4.因病住院的需提供医院发票、入院证、出院证、诊断证明、病历首页,均为原件;
5.因灾的需提供家庭财产损失清单和相关证据,家庭财产入保的,需提供保险部门的财产损失评估报告书;
6.因意外事故的需提供相关部门责任认定及赔偿认定等证明材料。
1受理环节:村委会负责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上报至镇民政部门审核,进入审查阶段
2审查环节:民政所进行审查,2个工作日后进入公示环节
3公示环节:在村委公示栏内公示5日,进入决定环节
4决定环节:县民政部门依据审查结果做出决定并将决定结果反馈镇民政部门,进入送达环节
5送达环节:审核通过的进行执行,审核不通过的告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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