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服务
1、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持《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经办人《招聘简章》到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窗口办理招聘手续;
2、填写《单位用入登记表》
3、录入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定期在相关宣传栏免费发布4、为用工单位提供招聘服务
(二)求职服务
1、求职者凭本人身份证明填写《求职登记表》,接受职业指导2、将求职者信息录入系统,并及时发布求职信息;根据求职者就业需求进行岗位推荐4、组织供求职谈话活动(三)人事档案调入
1、由本人携带有效证件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开具商调函后,将商调函交原档保管机枃,原档案保管机枃将档案通过
邮寄方式寄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在县其它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由企事业人事部门负责调取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个人档案原则上不允许自带,原档案管理机构已将档案交由个人转递的,档案需完整密封交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如档案已拆封,不予受理)。
(三)人事档案调出
1、企业职工: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2、档案转至外省市的,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密封后,由调档人负责邮寄,如需邮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协调,邮寄费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