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基层政务公开
中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失业登记办理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城镇常住人员)。包括: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结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含认定的网络创业)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农村劳动力;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 6.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的。
权利: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 义务:为经办机构提供(或上传)完整、真实、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或电子材料。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城镇常住人员)。包括: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结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含认定的网络创业)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农村劳动力;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 6.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的。
即时办理
1.中牟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商都大道房产交易大厦三楼); 2.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3.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4.广惠街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5.各乡镇政府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务所。 6.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线上)。
当面告知或网络系统通知
中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产大厦三楼):62181531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务所:62138621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务所:60863306 广惠街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务所:56925979 韩寺镇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务所:62302689 官渡镇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务所:62233303 雁鸣湖镇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务所:62320901 狼城岗镇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务所:62220222 大孟镇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务所:62313308 万滩镇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务所:62293112 刘集镇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务所:62391060 郑庵镇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务所:62262997 刁家乡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务所:56529195 黄店镇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务所:62258889 姚家镇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务所:62283003

1.失业人员登记表;

2.常住地户籍的,提供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非常住地户籍的,提供常住人员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

3.学校毕(结、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学校毕(结、肄)业证 ;

4.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5.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人员,提供有效停业证明;

6.无承包土地或承包土地被征用的,提供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7.复员退役军人,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手续或证件;随军家属提供随军手续;

8.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提供司法(公安)部门出具的手续。

根据人员类别:3-8项仅需提供1项。属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提供其就业6个月以上的材料;灵活就业人员不再从事灵活就业的,由社区服务平台直接办理失业登记;需由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办理的,社区服务平台出具相关材料。


1.受理。核验申请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在系统中进行比对。如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2.办理。办理失业登记,并在《就业创业证》上记载失业登记相关情况。有申领《就业创业证》需求的,发放《就业创业证》。

3.确认。形成业务办理确认单,并由申请人确认。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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