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基层政务公开
中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的接收
依据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及人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文件要求。
中牟县户籍或在中牟县就业及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必要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除必要材料外,根据不同情况各类人员还需提供: 1、申请人事代理的高校毕业生:报到证,介绍信; 2、机关事业单位辞职的高校毕业生:辞职申请表、辞职批复文、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材料清单; 3、国有企业离职的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离职证明、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材料清单; 4、其他人才中心调档人员: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材料清单。 符合接收条件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缺少关键材料的,经本人做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进一步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退回原单位补充材料。
十个工作日
中牟县商都大道与清阳街交叉口房产交易中心3楼中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现场告知
0371-62183317

必要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除必要材料外,根据不同情况各类人员还需提供:

1、申请人事代理的高校毕业生:报到证,介绍信;

2、机关事业单位辞职的高校毕业生:辞职申请表、辞职批复文、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材料清单;

3、国有企业离职的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离职证明、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材料清单;

4、其他人才中心调档人员: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材料清单。

符合接收条件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缺少关键材料的,经本人做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进一步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退回原单位补充材料。

 

1、存档人员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后,将档案及相关材料交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核查档案各类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无缺件、错装、擅自涂改等情况;

2、符合接收条件的,办理存档手续并发放存档凭证,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做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进一步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存档单位协商退回补充材料。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