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项:1.经就业服务后已实现就业的人员花名册2.接受免费就业服务证明的本人签名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5.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6.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第二项:1.接受创业服务人员花名册2.接受免费创业服务证明的本人签名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5.工商营业执照等创业证明材料复印件6.企业和社会组织合法资质证明材料7.提供创业服务证明材料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打印带二维码的受理通知书。对于事项受理后依法需要公示、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测绘、鉴定、专家评审等的,应在受理通知书上注明(包括所需时限),告知申请人。审核并办结事项。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