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气大队以重型车污染管控、加油站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整治工作为重点,着力抓好非道路移动机械和门禁系统使用监督检查,多措并举推动移动源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移动源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一)加强柴油货车执法监管。扎实推进柴油货车入户抽检工作,重点做好尾气检测和污染控制装置加装及使用情况的检查,严格黑名单车辆复检管理。上半年对辖区46家企业、园区、施工地等柴油货车抽测1225辆,检测合格。
(二)强化门禁系统管理。对全县100家大宗物料门禁安装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和门禁平台核查对发现门禁系统离线或断网的,要求企业立即整改恢复门禁系统并正常使用。
(三)强化工业企业运输管理。要求工业企业签订运输协议时加强对高排放车辆管理,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
(四)强化机动车遥感监测执法。郑汴物流通道和万洪路遥感检测点位共检测柴油货车58635辆,超标1509辆。
(五)强化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一是加大排放检验机构日常执法监管力度,对7家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76次监督检查。严查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二是6月6号起,按照牟市监文【2022】53号关于印发中牟县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机构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5家涉及道路运输车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联合检查,环检方面现场检查时未发现问题。三是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豫环文【2022】86号的通知要求,现场督促辖区内7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新国标设备系统的升级,并按照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于7月8日正式执行。
(六)对13家市场流通销售环节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载诊断系统、污染控制装置、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在线监控等进行现场核查。
(七)对133家企业、工地291辆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台账。对1家工地2台违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立案调查,处罚11750元。
对73家企业、工地工地382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油品抽测。对14家企业、工地35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尾气检测。
(八)对辖区3家开展国有企业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摸底调查和建立台账,加强场内车(机)污染排放监管,督促排放不达标车(机)新能源替代或者淘汰、报废、治理。
(九)强化油气回收设施效果,对辖区内28座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性抽测,检测合格。
(十)通过企业微信群、现场发放宣传彩页等各种方式对辖区机动车检测机构、工地、企业开展《郑州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办法》宣传活动。普及移动源污染防治基本知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对移动源污染危害的认识。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