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3月6日中央、省、市、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努力克服新冠肺炎影响,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农村疑似危房排查整改力度,全面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问题,保障好农村住房安全,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县域内农村危房全面实现动态“清零”。
二、工作目标
一是全面高质量完成新排查出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
二是加强一般农户疑似危房排査力度。针对一般农户中的疑似危房,经乡镇申请,县住建部门织鉴定后,由乡镇负责对危房进行整改。
三是开展“回头看”。对2011年以来实施过危房改造的农户住房再次逐一排查,切实巩固现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清零。
三、改造要求
1.改造要求:危房改造要充分考虑抗震防灾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改造后的农房应配套卫生厨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2.补助标准:①C级危房维修补助1000元以内;②非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D级危房改造补助12000元—30000元;③建档立卡贫困D级危房改造补助14000元-40000元:④需政策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的特困户,按照改造房屋面积下限标准全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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