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大孟镇农村建筑工匠素质、从业水平和工作技能,全面提升全县农村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根据《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豫政〔2021〕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从事农房建设活动的农村建筑工匠加强管理和培训,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农村长期从事房屋建筑的砖工、木工、钢筋工等建筑工匠;在农房建设过程中承担技术作业的施工人员;有意承建农村房屋建设工程的施工和管理人员。
二、培训要求
参与农房建设活动的农村建筑工匠需参加培训并测试合格,首次培训合格后每三年参加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完成。参加培训的农村建筑工匠应具备法定劳动年龄(对身体健康、具有从业能力且熟练掌握建造技艺的农村建筑工匠可适当放宽从业年龄,但不得低于十六周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培训内容
培训按全省统一的培训大纲进行,包括建筑识图、施工技术、房屋拆除技术、危房改造修缮加固技术、乡土营造方法、质量安全常识等专业技术内容以及村庄建筑风貌管控要求、相关政 策法规、职业道德要求等。培训工种包括砌筑工、木工、钢筋工、抹灰工、混凝土工等。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集中面授的方式,每班人数不得超过80人,培训时长不少于40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0分钟,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总课时的65%,实操训练不低于专业技术课时的 50%。培训结束后组织测试,测试按全省统一的考核大纲执行,包含理论测试和实操测试。
五、组织领导
由中牟县住建局、中牟县人社局相关领导、第三方机构培训学校负责人联合成立农村工匠培训指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实施各乡镇培训进度及培训质量。
六、培训安排
采取集中或分片区培训,委托第三方机构培训(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立条件和开展教育培训的标准要求)开展我镇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
请辖区内有意愿的农村建筑工匠踊跃报名,报名时需准备2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地址:大孟街道办事处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咨询电话:0371-6231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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