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管理---建设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 建设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小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10000m²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中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10000m²以上50000m²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三十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下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大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
50000m²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四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