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执法机关查处时违法行为已改正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不予罚款。
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八以下的罚款
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及时纠正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八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