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 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预期3日以下办理的。处罚标准:不予罚款。
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责令限期办理,预期3日以上10日以下办理的。处罚标准: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责令限期办理,预期10日以上办理的;或拒不办理;或造成严重损坏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