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出租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在限期内改正且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不予罚款。
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在限期内改正,但造成一定损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但不超过二万元的罚款。
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没在限期内改正,或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有违法所得,未在限期内改正的。
处罚标准: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