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招标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项目未实施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项目已实施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项目已实施且主体已完工;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