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基层政务公开
中牟县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县级
中牟县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所有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地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计入补贴面积。
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按照可用补贴资金总数和全县补贴面积计算核定。
详见附件:1.中牟县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中牟县财政局关于统计上报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2019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面积的通知(牟农〔2019〕27号) 2.豫农财务〔2019〕7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1号) 4.《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 5.《河南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财农〔2018〕36号)
0371-62156458
中牟县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按照申请流程及时发放
0371-62156458
0371-62181243 中牟县商都路房产大厦23楼

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补贴面积,村委会对农户申报的事项进行核实、登记、汇总。并据实填报《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所填基础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逐户对农户种植面积进行核实,核实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工作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清册》的完整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在村清册汇总表上签字盖公章后报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汇总,经各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按时间节点报送县农委农业技术推广站,同时报送清册电子版及各村公示影像资料。县农委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补贴面积汇总后,及时将数据提供至县财政局作补贴发放依据。


申请农户需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卡通账户的账号,且申请人为农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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