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基层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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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2024-04-22
基本建设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审批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令第11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文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保护措施;遇有重要发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及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处理。

申请条件:

1.建设项目合法合规,且场地具备进行考古调查、勘探作业条件;

2.申请材料规范、齐全、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办理材料:

1.关于申请基本建设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请示文件;

2.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3.宗地实测图。

办理地点:中牟县清阳街231号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8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联系电话:0371-62126901。

办理流程:1.受理:受理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并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文件、资料;予以受理的以短信或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2.审查:经办科室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3.决定:作出审批决定,并形成书面文件。4.办结:将审批意见发放给申请人。根据申请人意愿,自行领取或邮寄送达。

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办理情况:2023年全年基本建设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审批事项办理0件。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