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基层政务公开
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县级
2020-05-26 2020-05-26
对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部门政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行为进行处罚

事项类型: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行使层级:县级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处罚的行为:对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部门政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的种类:罚款    

处罚的幅度: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办理流程:

检查: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表明执法身份,依法调查和保存证据,调查笔录、证据文书    

立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立案审批文书    

告知: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书    

决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法条内容: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