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基层政务公开
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县级
2020-05-26 2020-05-26
对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的行为进行处罚

事项类型: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行使层级:县级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处罚的行为:对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的种类:罚款    

处罚的幅度: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办理流程:

检查: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表明执法身份,依法调查和保存证据,调查笔录、证据文书    

立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立案审批文书    

告知: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书    

决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法条内容:

第七十七条:有本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规定所列行为之一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第七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的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的

  (三)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

  (四)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处置国有馆藏文物的

  (五)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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