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基层政务公开
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县级
2023-09-25 2023-09-25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设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39号)第八条,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条件:

面向从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企业、组织,。

办理材料:

1.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

3.有效身份证件;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办理地点:中牟县清阳街231号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8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联系电话:0371-62126901。

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选择窗口提交材料)或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签发《一次性告知书》。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科室对内容进行审查。4、决定:在办理科室审查完成后,实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审批(办理)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作出不予审批(办理)的,签发《不予审批(办理)告知单》。5、办结:作出决定当日应通知申请人,及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