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牟卫公罚﹝2026﹞15 号
处罚名称:郑州御都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郑州御都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相对人名称:郑州御都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处罚单位:中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9月23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