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牟卫传罚﹝2022﹞22 号
处罚名称:中牟县刘集镇鲁庙村卫生所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案
处罚类别:警告;通报批评
处罚事由:2022年11月3日、11月5日,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未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相对人名称:中牟县刘集镇鲁庙村卫生所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第(一)项
处罚单位:中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2022-12-07
处罚决定书文号:牟卫传罚﹝2022﹞22 号
处罚名称:中牟县刘集镇鲁庙村卫生所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案
处罚类别:警告;通报批评
处罚事由:2022年11月3日、11月5日,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未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相对人名称:中牟县刘集镇鲁庙村卫生所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第(一)项
处罚单位:中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2022-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