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要求实施集中采购;省、市、县、乡逐级实施免费避孕药具存储和调拨;符合要求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将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纳入本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并反馈。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收集药具调拨、发放、放置等信息,并逐级上报。
(2)实施免费基本避孕手术。由协议医疗卫生机构为目标人群提供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对象在协议医疗卫生机构直接享受规定免费服务,所需经费由协议医疗卫生机构与经费管理部门之间进行结算。
(1)提供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要求实施集中采购;省、市、县、乡逐级实施免费避孕药具存储和调拨;符合要求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将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纳入本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并反馈。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收集药具调拨、发放、放置等信息,并逐级上报。
(2)实施免费基本避孕手术。由协议医疗卫生机构为目标人群提供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对象在协议医疗卫生机构直接享受规定免费服务,所需经费由协议医疗卫生机构与经费管理部门之间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