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基层政务公开
中牟县应急管理局 县级
2019-10-30 2019-10-30
关于印发《中牟县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

按照《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牟政办〔2019〕63号)要求,为全面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加快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县应急管理局制定了《中牟县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0月30日

中牟县应急管理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快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运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全面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结果的方式,切实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和管理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全面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稳健发展。

二、抽查原则

(一)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严格依法执法,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二)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抽查,接受社会监督。

(三)协同推进。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加强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强化抽查结果运用。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局各相关业务科室、二级机构要依托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录入的企业,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局各相关业务科室、二级机构要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的要求,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检查对象。名录库信息系统自动标注生产经营单位被抽查状态。

(二)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局各相关业务科室、二级机构在建立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的基础上,根据本部门监管执法人员力量和装备,结合监督检查对象及内容等,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以便在监督检查时随机确定执法人员,从而实行 “双随机”抽查。名录库通常包括执法人员的姓名、职务、执法证号、专业特长等信息。县应急管理局结合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相关监管处室的具体职能和人员数量建立执法人员名册,实行监管执法人员随机确定。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局各相关业务科室、二级机构要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主体、依据、内容、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随机抽查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等要求的事项。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时机。局各相关业务科室、二级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底之前,确定本机构年度检查计划,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釆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 。局各相关业务科室、二级机构要根据本部门监管力量、监管工作情况及监管对象特点等,合理确定采用 “双随机”方式抽查的比例,对名录库中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在党和国家重要政治活动以及重要节假日、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季节等重点时段,要定向随机抽查。

四、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局各相关业务科室、二级机构的监管执法机构在进行监督检查前,应当根据自身监管职责分工,在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本次监督检查的对象。

(二)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局各相关业务科室、二级机构的监管执法机构按每一个随机抽取的监督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每一组执法人员一般由2 名以上执法人员组成。

(三)实施监督检查。实施检查前,执法人员应当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确定随机抽查事项,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准备检查所需的摄录相、录音等装备,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检查时,要按照现场检查方案实施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同步全程记录。必要时,可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参与监督检查。 要按照 “一企一档、一案一卷”原则,建立随机抽查监管执法档案。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减、抽取、篡改、销毁档案和卷宗材料。

(四)公开检查结果。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应当于10日内在本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执法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 坚 持 “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以及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企业按照《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各相关业务科室、二级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细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推进保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宣传培训。局各相关业务科室、二级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三)强化社会监督。局各相关业务科室、二级机构要向社会公布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定期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扩大随机抽查的影响面, 自觉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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