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基层政务公开
中牟县应急管理局 县级
2019-03-27 2019-03-27
中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刻汲取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7·19”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按照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牟政办明电〔2019〕7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和“安全生产没有淡季”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全面开展攻坚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各类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执法,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中牟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对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全覆盖式的、拉网式的检查行动。

  危险化学品领域包括:加油站(点)、加气站、液化石油气站、油气长输管道等。

  开展排查整治的重点:

  1、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逐个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2、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和落实情况;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情况;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动火、车辆出入、检维修等作业环节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

  5、对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逐个进行审查,未进入化工园区、未达到准入标准的一律不予审批;

  6、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罐区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

  7、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评价、辨识、备案、监控情况;

  9、在醒目位置设立“严禁烟火”等警戒标语和标牌情况;

  10、企业泄漏管理情况;

  11、化工厂区外来运输车辆管理,严格限制厂区装卸区域车辆数量和进厂运输车辆停放管理,设定外来运输车辆安全距离,严禁超量充装,科学、合理安排危险物料装卸时间等情况;

  12、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情况;

  13、组织专家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详细检查,给企业做出合理整改意见。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科技工信局、公安局、城管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整治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二)强化执法,严处重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要迅速行动。夏季是高温季节,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高发期,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针对季节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周密大检查方案,立即开展本辖区(领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督促相关企业(负责人)和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二是严格执法。非法违法是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要原因,各部门开展大检查工作时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坚持“严”字当头,真正把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落到实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严惩一起,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对拒不整改或无故不整改重大隐患的责任人,果断采取处罚、停业、拘留等措施;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质量,对于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企业,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作风不实、检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专项整治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于8月2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县安委办,同时报电子版。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和执法情况,并于12月20日前上报此次大检查工作小结。

  联系人:马梦颖            电话:62126662   

  电子信箱:zmajek@126.com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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