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查处打击涉及冷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豫安委办〔2021〕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全县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和“打非” 行动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舆论宣传引导,认真抓 好贯彻落实,迅速开展排查整治。
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和 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县市场监管、网信、消防救 援、邮政管理等部门要制定细化工作措施,并结合烟花爆竹“打 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将《通知》贯彻落实和排查打击情况作 为专题内容,于2021年4月12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衡建勇
联系电话:0371-62126662
邮箱:zmajek@126.com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查处打击涉及 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 行为的通知(豫安委办〔2021〕12号)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