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基层政务公开
中牟县应急管理局 县级
2020-05-15 2020-05-15
中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牟安委〔2020〕9号

 

中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国家、省、市两会的顺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坚决克服松懈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停工停产时间较长,在经济遭受疫情冲击之后,为夺回损失,复工复产中容易出现“重生产、轻安全”的急迫心态,会产生多拉快跑,超能力、超强度、超时间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规程不执行、事故隐患不排查、非法违法不打击、监督管理不认真等问题。小风险可能积成大隐患,疏忽大意从来是安全生产的大忌,小事故背后是大事故。安全生产这根弦一丝一毫放松不得,一时一刻都要绷紧。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深刻汲取往年和近期各类事故教训,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研判、再研究、再部署、再强调。

二、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当前社会活动和气候特点,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治理安全隐患。

(一)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检测检验,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要严格安全检查,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范交通事故发生。

(二)建筑施工安全。住建和有关部门要督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处于停工状态的建筑工地,施工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围挡封闭,禁止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工地现场,并在四周悬挂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要重点加强对现场停用的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及已经开挖的基坑等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设施设备保持安全停用状态。要严格执行防火制度规定,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加强对现场木模板、保温材料等的堆放区的安全检查。

(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要以学校、养老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不间断的巡查,深入排查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组织对“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六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执法,坚决督促整改,凡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且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或关停等措施,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四)工贸领域安全。要积极督促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当前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重点检查冶金、钢铁、高温熔融物等高温作业企业。特别要加强对涉及可燃粉尘作业、金属冶炼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和涉煤气企业、劳动密集型等企业检查力度,尤其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员工教育培训、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等工作落实情况,防止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要督促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彻底做到防患未然。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要结合季节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网点。要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切实防范翻车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的发生,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丢失、流散或泄漏。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

(六)特种设备安全。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强化打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深入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产品质量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最大限度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旅游安全。重点要加强对各旅游景点节假日期间的检查,对不能保证旅游安全的景点要坚决停止开放。强化对景区旅游车辆、缆车、索道等游乐设施的检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营。要进一步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对各类旅游经营场所的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增加安全警示提示牌、安全疏导员、安全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安全有序。同时加强对景区食品卫生、防火的监督检查,严防集体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八)汛期安全。汛期内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较多,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灾情,加强与气象、地质、水利等部门协调联动,做好汛期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加强对洪涝、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防范措施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河道、水渠、水库、坑塘等水域水情普查,建立健全危险水域安全管控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处置,防范暴雨等自然灾害所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九)防溺水安全。目前气温持续升高,溺水事故进入易发多发期,防溺水工作形式较为严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对所属区域重点水域,全方位地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检查,明确责任主体,加强日常管理。教体、公安、交通、水利、城管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防溺水工作合力。要采取针对性措施,织密织牢防溺水安全网,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坚决避免悲剧重演。

(十)森林防火安全。当前,天干物燥,正处于森林火灾易发高发期,防火任务十分艰巨。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各项制度,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火源管控、隐患治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基础工作,积极应用远程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重点区域火情监测、巡查,不断完善预防、扑救、保障体系,切实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

其他行业也要紧密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加强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属地监管,行业主管”原则,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务实戒虚,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把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始终贯穿在大检查活动的全过程。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和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按照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要根据监管职责,逐级建立涵盖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馈安全生产工作动态

信息报送工作是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总结报送各项工作内容:

1.5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检查整治工作方案。

2.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及信息要及时发送至县安委办邮箱或县安委会工作交流微信群。

3.活动结束后,于7月20日前报送大检查活动总结。

 

联系电话:62126288       电子邮箱:zmxawb@163.com

地  址:县文化活动中心725室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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