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基层政务公开
中牟县应急管理局 县级
2019-10-17 2019-10-17
中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 大执法”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刻吸取中原环保新密市热力有限公司“10.10”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中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季度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县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到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

生产意识,认真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提升企业生

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保障能力,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落

实和制定最严密的管控制度、开展最严格的监管、实施最严厉的

处罚,进一步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

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大培训:人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最大隐患,加强对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强化人的安全意识,提高人的安全文化素质,增强人的防范意识,规范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筑牢安全生产的思想防线。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的做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安全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车、宣传点等宣传阵地,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社会,大力宣传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安全用电、防火、防雷、防内涝、防地灾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知识,提升全民安全文化素质。二是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区分不同行业、层次等,通过专业培训班培训、以会代训、送外培训、邀请专家培训以及学校开设安全知识课等形式,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技术、事故案例分析等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企业职工、教师、学生等特殊人群的针对性教育,切实解决“不知、不懂、不会”的问题。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三要组织好企业的全员培训,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工作。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工厂、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四是强化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干部进行培训,使他们尽快掌握安全管理知识,提高领导能力。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他们更好地承担起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大排查:全县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对本单位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全方位的自查自纠,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原则,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行业管理部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按照“四不两直”的检查要求,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边查边改等多种检查方式进行专项督查。组织有关专家对大排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会诊,并及时进行通报。

(三)大整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针对安全生产大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治的,要分级建立台账,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必须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落实到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跟踪督办。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治又不能保证安全的,要依法责令停业停产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各级各部门整治要针对道路交通、油气管道、建筑施工、冶金工贸、城镇燃气、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专项检查和重大隐患整治“回头看”,督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忽略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督促抓紧抓实问题整改纠正,重点督促领导干部带头整改、真抓实改,坚决防止“以会议贯彻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批示就等于履职、强调就等于落实”等突出问题,做到真排查、真整治。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每个主体、每个环节,逐一分析研判,彻底将检查、整治、审核、决策等流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排查出来、清理出去,发现一个、整改一个,确保扎扎实实、不留隐患。

(四)大执法: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和本行业领

域的安全生产大执法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大执法要突出以下内容: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情况;2.企业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情况;3.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4.企业全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5.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情况;6.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措施落实以及无证上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治理情况;7.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演练以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管理情况;8.各级各部门下达隐患整改指令、挂牌督办以及企业自行排查隐患整改闭合情况;9.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吸取事故教训、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活动组织,按照全县第四季度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落实到各行业领域的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要根据“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的总体目标,严格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每一项工作内容布置到基层,分解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督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这次“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企业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他们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排查治理。

(四)及时总结,按时报告。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改大执法”活动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于2019年10月25日前报县安委办。于每月30日前,上报一次活动开展情况。整个活动结束后,请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整体活动开展情况报县安委办。

 

联系人:韩梦珂  联系电话:62126288  

电子邮箱:zmxawb@163.com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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