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至15日,县政府14个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按照《中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恢复重建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牟安委〔2021〕20号)要求,根据各自督导分工,突出灾后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城镇燃气、冷库等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对分包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现将督导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第一督导组发改委:对天泽城数字影城进行督导,未发现安全隐患;对电视塔北的青苹果网吧进行安全督导,未发现安全隐患;对绿博2号8号院进行督导“回头看”,发现电动车楼道停放问题依然存在。虽然之前已经对绿博2号6号院电动车停放楼道问题进行了交办,但效果依旧未见明显改善。
第二督导组教育局:对万滩镇政府进行督导检查,对前期发现的隐患进行“回头看”,该镇已整改到位;对房管局进行督导检查,对翡翠园小区前期发现的隐患开展“回头看”,该小区已整改到位;对民政局进行督导检查,对民政局福利中心前期发现的隐患进行“回头看”,该镇已整改到位。
第三督导组科技工信局:对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督导,发现中牟县通达第一保鲜库,氨制冷压力容器超期未检验,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安排检测单位检验;对之前抽查的未来名郡、永华小区电梯没有按要求张贴检验标识情况进行“回头看”,检验标识已张贴。
对教育局进行督导,该局正在准备2021年秋季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下周开始进行该项工作),通过查阅资料发现有方案有检查细则有人员分组,下一步第三督导组将抽专人与教育局一同走访几个学校。
第四督导组卫健委:对官渡镇进行督导,发现众鑫裕丰实业消防通道无标识,贮氟、冷凝、油分未设防护栏;富森饲料台账更新不及时,个别人员未佩戴口罩,消防器材不足。对文创园进行督导,发现J18二期餐厅食品未留样,烟道未清理,配电箱未上锁。
第五督导组民政局:对农委、公安局、狼城岗镇进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对安全生产开展情况以及和辖区企业、在建工地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发现各单位能够严格执行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值班记录完整。经查,发现狼城岗镇黄河滩区迁建三期在建项目个别工作人员施工期间未佩戴安全帽,已立即整改;老胖化肥门市部(黄店镇王俭村)无消防器材,已要求限期整改,三日内完成;青年路与商都大道红绿灯故障,已修复。
第六督导组住建局:对雁鸣湖管委会和雁鸣湖政府所属工地进行了现场安全督导,发现清风苑项目现场材料堆放混乱,安全警示标志过少,部分工人未戴安全帽;康桥林溪湾临时用电不规范,安全警示标志过少;河南农校新校区基坑周边安全警示标志过少,针对以上问题已要求限期整改。
第七督导组交通局:对商务局进行督导,到中牟石油第2加油站进行检查,查看应急预案、巡查台账、经营证件、培训情况及卸油区消防设备情况等,未发现问题;到槐树岗俊杰冷库进行督导,检查区域消防设备及巡查记录,发现消毒面具已过期,已要求进行更换。
对林场进行督导,查看西吴林区及东林区,检查中发现东林区在7.20灾害中受灾严重,现危房已被拆除,安全巡查及文件资料损毁,已要求林场对必要安全文件进行补充。
对黄店镇进行督导,查看镇政府附近沿街门店,检查中发现镇政府东几家五金店均存在灭火器放置不明显、店内货品堆积杂乱、过道被堵及生活区厨房由泡沫板搭建等情况,随同的镇工作人员已要求其商户进行整改。
第八督导组文广旅体局:对交通局进行实地督导,查阅安全生产台账、防疫工作和值班情况,对地方管理所、公路局、汽车站、直通驾校进行检查,其中直通驾校练习场安全标识不足,安全警戒线磨损需要重新描划。
对气象局进行督导,查阅安全生产台账、防疫工作和值班情况,对中诚加油站、中石化加油站防雷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隐患。
对东风路街道办事处进行督导,查阅安全生产台账、防疫工作和值班情况,对海港文殊院项目、华中第一鲜配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其中红宇社区微型消防站安全排查记录不完善,海港文殊院项目工地灭火器箱堆放杂物,华中第一鲜配送有限公司厂房内货物堆放杂乱占用消防通道遮挡消防栓,现场已要求整改。
第九督导组房管局:对都市农业管理委员会进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查阅资料,未发现问题;对林业局进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查阅资料,未发现问题;督导广惠街办事处,“回头看”10月6日检查发现的京东酒世界一楼消防栓玻璃门打不开问题,现已整改完毕。
第十督导组市场监管局:对卫健委下属单位广惠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查,发现单位隐患排查台账信息记录不完善,灭火器配备不足问题进行“回头看”,卫健委已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对烟草专卖局进行督导,该局能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做到汛期安全值班要求。
对姚家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该镇能够严格落实汛期安全值班要求,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信息完整,抽查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公司姚家加油站隐患问题(消防通道占压、电叉车室内充电、地线疏散指示标志缺失)整改情况,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检查河南国业建筑有限公司,发现无安全出口标识、无应急照明灯;检查河南茂源嘉昌事业有限公司,发现部分线路老化、车间操作台无危险告知牌、灭火器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占压问题。上述问题已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同时将问题报给姚家镇政府要求督导落实到位。
第十一督导组商务局:对青年路进行督导,检查舒馨酒店、君怡广告、佳美布艺、诚信烟酒,发现线路私拉乱扯,易燃品堆积,灭火器过期,对存在隐患已告知责任人限期整改。
对环保局进行督导,实地检查郑州联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郑州华英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发现安全生产档案整理不完善,个别工人未佩戴安全帽,已要求企业责任人立即整改。
对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督导,检查烈士陵园及光荣院,发现光荣院电动车充电不规范、消防通道占用等隐患,已要求立即整改。
第十二督导组林业局:对发改委办公场所进行进行督导,问询值班情况,查看值班制度代班领导情况,未发现问题。
对城市管理局进行督导,督导固废行业监管,督促企业针对办公场所,停车场及车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发现部分消防措施缺失,部分车辆未按照要求进行停放处理,已要求限期整改。
第十三督导组农委:对刘集镇进行督导,对方特进行隐患问题“回头看”,经检查10月5日交办的隐患整改问题已整改完毕;检查洺悦家园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吊篮施工时操作不规范,个别工人未佩戴安全帽,员工三级教育台账不完善,已整改完毕。
对消防大队进行督导,检查水尚名都消防安全,发现控制室内值班记录不完善,两个应急照明灯故障,已责令立即整改。
对住建局进行督导,检查康桥兰溪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部分裸露黄土未覆盖;施工现场1号楼落地脚手架连墙件设置过少,外架与建筑物间距过大,未设置平网兜底;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性部分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已要求限期3日内整改完毕。
第十四督导组水利局:对供电公司进行督导,检查台账、应急预案、值班及消防安全等情况,未发现隐患。
到汽车工业园郝桃沟项目工地进行督导,发现施工现场危险区域无设警戒线,施工场地警示标语少,要求及时整改。
对郑庵镇华联超市存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一是超市内存在电线私拉乱扯现象;二是消防通道有杂物堆积等隐患。经查看,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10月11日至15日,14个督导组共排查单位(企业)62家,发现问题隐患68处,立即整改54处,限期整改14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