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安防委成员单位:
根据市安防委和新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全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现将2025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新区党政负责同志研究安全生产工作11次(其中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8次)。
(二)各安防委成员单位开展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490次,涉及1万7千余人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标准提升行动宣贯96次,涉及9千余人次;开展针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722次,涉及1万6千余人次;“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宣传63万余人次。
(三)全区共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436个,其中部门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151条,已整改完成144条;企业通过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284条,已整改完成275条;核实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1条,已完成整改。
(四)部门帮扶指导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37次43家;安全监管行政处罚52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5家,曝光、约谈、联合惩戒13家,公布典型执法案例14个。
(五)按要求开展应急逃生演练的生产经营单位115家,共计开展134次,涉及7千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综合近期市安防委办《工作通报》、国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数据对比、日常工作调度督导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
1.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分布不均。截至8月28日,全区共排查重大事故隐患436个。区直行业部门层面,最多的三个行业部门为应急管理局257个、交通运输局34个、消防救援大队28个;排查数量为个位数的有卫健委9个、农业农村局9个、住建局4个、林场4个、融媒体中心3个、水利局3个、民政局2个、工信商务局2个、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个、气象局2个、发展改革委1个、城管局1个、林业局1个,特别是县社、生态环境局排查发现重大隐患数仍为0,部门之间工作开展不均衡、效果不均衡问题突出。
2.部分单位排查重大事故隐患能力不强。各部门共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151个,平均每千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数量61.3个。同样以平均每千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数量计算,区直行业部门层面,多次检查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数仍为0的行业部门有发展改革委、县社、生态环境局等。从数据上看,以上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排查能力和工作力度还要加强。
3.发动企业自查重大事故隐患效果不佳。我区企业自查重大事故隐患284个,企业自查重大事故隐患平均占比65.1%。区直行业部门层面,有些行业部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效果不佳,发动企业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不全面,如住建局填报企业自查454次、县社198次、交通运输局164次、文广旅体局152次、水利局60次、城管局42次、公安局18次、住房保障服务中心8次,从数据上看以上行业部门上报企业自查重大事故隐患数均为0。反映出企业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主动性、能力不足,行业部门还需要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
(二)安全生产精准执法方面
全区共开展实施行政处罚52次,其中一案双罚2次,暗查暗访14次,开展行刑衔接3次,责令停产整顿5家,曝光约谈13家,公布典型执法案例14个,整体情况在全市排名11位,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安全监管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手段不硬,执法“宽松软”等问题依然较为突出。根据系统填报情况,今年以来,公安局、文广旅体局行政处罚次数为0,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倒查追责问责、一案双罚、约谈通报等数据均为空白。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各行业部门要对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2025年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梳理分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展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推进落实。对进度较慢的任务,要专题研究推进措施,加快推进落实。要加大“条”上的指导推进力度,依托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动态掌握本行业系统工作进度和行业企业落实情况,定期下沉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二)增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质效。各部门要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培训,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素质能力;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员培训,健全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推动企业全员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
(三)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等形式,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做到严格执法、快办快结,倒逼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要建立执法检查情况通报、约谈、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等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典型事故实行挂牌督办、严查重办。要用好行刑衔接制度,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移送要求,优化办案流程,真正做到“严执法、重实效”,对各类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安防委办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适时进行调度,掌握工作进展,通报分析问题不足;对于工作推进力度明显偏弱、重点任务严重滞后的,将采取“点对点”提醒、挂牌督办、约谈警示等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措施及早落实见效。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