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基层政务公开
中牟县应急管理局 县级
2019-05-24 2019-05-24
中牟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负责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负责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县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负责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组织指导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负责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2.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国家、省、市调查处理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14.负责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不含煤矿安全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不含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

16.负责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7.负责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8.负责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9.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负责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及保障工作。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强降水、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县级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相关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具体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本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与县城市管理局关于燃气与天然气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城镇燃气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管,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管理。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规定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或受上级委托开展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资格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行政奖励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提请衔接驻县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定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负责相关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三)宣传训练科。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不含消防救援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不含消防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有关安全生产考试工作。

(四)风险监测综合减灾和救灾物资保障科。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监督协调指导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五)火灾防治指导科。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消防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六)防汛抗旱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强降水、台风防御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相关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八)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不含炼化、成品油管道)、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相关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九)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法制科(行政审批科)。组织起草全县应急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重大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的法制建设,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承担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集中受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管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审批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制定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审批标准等,负责行政审批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一)调查评估和统计科。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受理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查处和举报奖励等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纪检及群团等工作。

下属单位:4个。

1.中牟县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

2.中牟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

3.中牟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4.中牟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 38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职工75人,离退休人员12人等。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用车0 辆。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2 万元(财政拨款1182万元、专项收入200 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 138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万元,项目支出713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4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6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万元;项目支出713万元。

(三)主要项目:包括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物资局遗留医疗费统筹金和离退休管理经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经费(收费安排)。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182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91万元,原因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原因主要是本单位无此项收支。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原因主要是本单位无此项收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6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比 2018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8 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8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未增加或减少。

4.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比 2018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七)所属单位预算汇总情况

我局下属单位无独立财务,支出在机关预算中。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运行经费安排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二级机构正常运转及履职需要,其中: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7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 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 0 万元、培训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劳务费0 万元、委托业务费 0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福利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0万元等。比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费、福利费等均增加。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预算绩效项目共0个。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0个,共0万元。

十、空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故本表为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故本表为空。

3.政府采购预算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故本表为空。

4.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故本表为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5.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6.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9.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0.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11.水费:反映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12.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13.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4.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15.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16.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维修(护)费。

17.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18.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9.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20.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1.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22.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3.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2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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