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基层政务公开
中牟县应急管理局 县级
2022-08-22 2022-08-22
中牟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值守制度

为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保证全县应急管理部门信息畅通,确保突发事故事件及时应对和有效处置,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值守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实行二级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局领导带班,其他人员担任值班员24小时值班的二级值班值守制度。带班领导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当日值班工作,值班员2人在岗值班,负责当日值班信息接收登记、处置报送。重要敏感时段,遇有较大以上突发事故事件,局办公室视情况增加值班力量。

第二条  落实值班安排计划。局每月底负责制定下月《值班人员安排表》,呈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后印发执行。值班人员已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值班人员的,必须提前报批调换。值班员经当日带班领导批准同意调整方可调整离岗,否则不得离岗。

第三条  认真接报值班信息。值班员对接收的文件、电话、传真等信息,负责做好登记、报送、回复等工作,对值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事项,交接班时应向接班人员说明,并跟踪协助办理;值班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全面记录值班期间接报、处理有关事项及领导指示批示情况,并存档备查;要认真编辑《值班信息快报》,及时送报带班领导审批,印发上报存档(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第四条  严格应急处置程序。值班员接到重特大突发事故事件(含涉险)报告后,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并按照带班领导指示分别向相关业务科室长、指挥中心主任、分管领导、局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同时,拟制《值班信息快报》,经带班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并立即调度事发地乡镇(街道)应急办,适时进行会商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一般和较大突发事故事件(含涉险)按相关程序处置。

第五条  正确处理政务事项。值班员接到县委、县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和有关部门的政务事项工作信息或者相关专网文电信息后,应填写好值班记录,立即向当日局带班领导报告,并根据带班领导指示,属突发事故事件的,按相关程序处置。其他送办公室处理。

第六条  积极受理举报投诉。值班员接到举报、投诉、咨询的电话后,要热情、耐心做好记录、解释工作。填写《中牟县应急管理局事故(隐患)举报投诉登记表》,送办公室处理。

第七条  按时参加会商点名。按时参加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视频会商点名,带班领导、值班员参加。会商报告内容为当日、假期或者一周内全县发生突发事故事件情况,无突发事故事件报平安。需主要领导参加会商的,值班人员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第八条  严密组织交班接班。交接班由交班和接班人员共同组织,两班值班员签名,每日8时30分在值班室进行。交接事项主要包括:当日值班情况、设备运转情况、需继续跟踪办理的事项等情况。交接班时如发生突发情况或者较大以上事故事件正在处理时,应暂缓交接,待处理完毕后再行交接。

第九条  加强值班工作秩序。严格遵守值班值守工作纪律,保持值班室秩序规范、卫生整洁,严禁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逗留和使用值班电话、传真机等设备。非正式人员不得顶岗值班,值班人员不得脱岗、漏岗、离岗,严禁饮酒。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按要求处置涉密的文电和举报投诉,严禁用上网计算机处理涉密事项。

第十条  本制度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原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依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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