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共建企地灾害预警应急管理中心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高度关注全县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主动发挥央企技术、装备、资源优势,积极履行属地社会责任,为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和公共安全保障工作建言献策。提案精准分析了极端天气多发背景下,建筑工地灾害预警传递不精准、应急联动不顺畅、资源统筹不充分等现实问题,提出的企地协同联防、闭环预警响应、一体化应急调度等工作思路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和实践意义。但结合当前国家、省、市、县、乡五级防灾减灾体系架构及行业监管职责分工,经综合研究、审慎研判研究,暂不宜单独新设实体化“企地灾害预警应急管理中心”。
一是现有五级立体防灾减灾预警体系已全覆盖、可直达。目前,国家、省、市、县、乡已建成较为成熟完备、互联互通、全行业覆盖的综合性防灾减灾预警和应急指挥体系。我县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已实现监测数据实时共享、预警信息联动发布、风险态势联合研判,各类灾害预警信息可通过政务平台、短信平台、应急广播、行业工作群等多渠道、全覆盖推送至属地企业、在建项目及施工一线。现有体系基本能够满足在建工地灾害预警接收、风险预判、常态防范和应急响应工作需求,企业只需常态化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关注官方预警信息,即可全面落实工地风险防控、隐患治理、停工避险等相关工作,无需重复搭建实体化平台。
二是行业监管职责清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建筑行业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预警工作的行业主管单位,也是县安全委员会、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核心成员单位,专门负责统筹全县建筑施工领域灾害预警传达、风险隐患排查、应急管控、督导检查、行业培训等工作。建筑施工领域防灾减灾工作已有明确的主管主体、工作机制和监管链条,通过深化住建部门与施工企业的常态化对接联动,即可有效解决工地预警落地、应急响应、隐患防控等问题,无需另行新设机构、重构运行体系。
基于以上情况,您提案中涉及共建企地灾害预警应急管理中心相关建议,我局无法牵头落实。但我局高度重视基层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始终坚持积极协调、主动配合、协同补位,全力助力辖区基层安全防线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提案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压实住建行业监管职责,健全建筑施工领域灾害预警、风险防控、应急联动全链条工作机制,持续深化企地协同联防联控模式,不断提升在建工地防灾减灾能力和区域安全治理水平。恳请继续发挥央企优势,持续加强与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的沟通对接,严格落实各项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共同守护县域工程建设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6年7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应急管理局 李涛
联系人:13460388229
抄 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中牟新区绩效运行评价中心,大孟街道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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